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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2浏览次数:48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113

      

 

关于评选2011年学院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优良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各校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3.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学习努力刻苦,自觉完成各科作业和实验,专业课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它课成绩优良(75分以上)

4.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的动机纯正,坚持原则,责任感强,工作务实创新,成绩显著。

    3.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关心集体,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各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均按经学院注册的在校五年制高职学生总数的2‰分配,计386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各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要坚持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校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栏和校园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公示结束后,需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学院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juti.cn)向全院公示,最后确定表彰名单。

    五、奖励方式

    学院以精神奖励为主,统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由获奖者所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各校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受表彰学生的优秀事迹,以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将“优秀事迹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表彰后的一年内如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追回荣誉证书。

六、报送时间

    各校务必于201142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即《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学院学生管理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偌伶。联系电话:(02583335346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学生 干部 先进 评选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4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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