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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4浏览次数:487

关于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教处,各五年制高职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定于2011年12月举办第一、二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每期培训14天(见附件),分配我省培训名额为每期6人。鉴于我省2010、2011年已分别组织16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参加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专题研究班,请各有关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自愿安排校级领导参加。市、县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也可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在11月15日前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通知附件中报名汇总表、学员情况表电子版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徐萍,电话:02583335668,邮箱xuping608@163.com。同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表格发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并按时、认真参加培训。

  附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举办第一、二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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