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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335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231

  

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教育部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09级学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要求

1.五年一贯制高职属特殊类型办学形式,进入四年级学习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须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2.请各校仔细核对学院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2009级学生信息(http://glxt.juti.cn),按附件1的要求补充完整相关注册信息。所有上报信息均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本人不能确定的,提醒学生与监护人核实。未经学院学籍注册的学生不得上报。

3.各校在学院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每位学生的KSH(各校KSH段见附件3),KSH不得重复。

4.有转学、复学或从其他年级转入的,请提供省教育厅及学院批准文件等材料,并在附件2的备注栏里予以标注。没有上述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5.有改名的一律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原件或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复印件,手写及其他格式的证明一律无效。实际姓名与录取名册不一致的,确系当年招生部门弄错的,需提供生源地招办出具的证明(手写材料无效)。以上证明须经省教育厅认可,方可修改。

6. 学院系统中四年级人数应等于上报人数。2009级有学籍异动未能进入四年级学习的,不得在本次上报。所有经过省教育厅和学院批准同意异动的学生请上报纸质材料,说明异动类型及原因,并在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异动操作。

7.学院管理系统中2009级学生前三年成绩、评语没有或不全的学校不予上报。

8.2009年前入学的学生,目前已进入四、五年级学习,并在学院学籍注册的,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未报教育部学籍注册,此次一并报送。四年级、五年级分开报库。

9.所有数据核对无误后,在学院管理系统中点击“提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按钮。

10.没有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因学校漏报、迟报、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时间安排

  1.各校2009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时间为9211010

2.上报学院资格审核时间:1011-12上午930,各校上报时间见附件3备注栏。地点:学院大会议室。过期不予审核、上报教育厅。

3.各校学籍管理员上报时请携带笔记本电脑、3G上网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附件2)和2009级学生的录取名册原件。根据提交的电子数据与录取名册进行校际间交叉审核。

  三、加强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严格工作要求,制定电子注册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校学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本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仔细核对信息,对学籍异常的学生要逐一落实,确保上报数据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学籍政策宣传工作

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籍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要明确告知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并对学生进行上网查询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掌握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附件:1.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DBF数据库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办学形式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

     3.2009级学生KSH编码表 

                                    201291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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