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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学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721

江苏省各会员单位请于3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省教育厅职教处邮箱:pengzhb@ec.js.edu.cn以便汇总统一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

 

中职联协[2014]1号

 

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学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对接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职成教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职成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教处、各合作办学职业学校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特别是示范性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让更多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学生能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学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20 号)精神,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决定在重庆市开展2014年职业学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东、中、西部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接活动
    2.召集有关参会教育管理部门和职业学校,研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东中西部合作工作机制,深化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师生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3.召开协作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开展东西部职业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十周年和2014年协作会工作等事宜。
    二、会议参加人员
    1.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职业学校;
    2.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职成教处, 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职成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1人;
    3.邀请行业企业相关人员;
    4.邀请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同志;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4月9日报到,4月10日至11 日开会
    会议地点:重庆学豪酒店
    (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学府大道19号(工商大学正门口))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所属相关职业学校参加对接工作。请各与会单位填写报名回执,并务必于3月27日前发邮件至会务组(E-mail:hzbxbm@163.com)。
    2.为确保对接工作实效,请东西部地区各参会职业学校填写联合招生与合作办学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于3月27日前发至会务组电子邮箱(同上)。会务组负责将有关信息挂在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网(www.svsce.cn)上。与会双方职业学校可在洽谈会前,通过该网络相互联系、沟通有关信息,届时在洽谈会上再签订书面协议。
     3.大会将设置洽谈展示厅等洽谈和宣传场地,会场备有多媒体设备,可滚动播放学校自带的影像资料。学校可自行制作并携带介绍本校联合办学情况的X展架。需要在本次大会会刊上刊登相关彩色宣传材料的学校,请与会务组联系,并提前通过邮件将相关资料发至会务组。
    4.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750元(含会议期间用餐、资料、宣传、交通、展示厅和会场等相关费用)。与会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处代表不缴纳会务费。
    5.如需接站,请务必将到达重庆的时间于4月4日前告知会务组。
 
    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李  婧010-56020157 
    会刊宣传彩页联系人:姚锡川010-56258605 
    E-mail:hzbxbm@163.com(请用邮件报名)
    接站联系人:汪迪梅13880867461
    孙  苹18990402340
           
 
    本会议通知可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网站(www.svsce.cn)查询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信息统计表
 
           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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